周某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常年出差在外,不會理財,不懂帳目,把工廠財務、家中現金都交給其妻趙某一手掌握。用周某的話說是:“我把一切交給她,只求她把一顆心交給我。”但趙某是某銀行的科長,見過錢也不缺錢,缺少的是男人。
2004年5月,趙某突然以“性生活不協調,導致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起訴離婚,周某毫無準備,在法庭上提不出任何有利于自己的證據,結果,法院一審判決準予趙某和周某離婚,夫妻共同財產由于周某沒有舉證,除一住房外,全部被趙某占有,孩子也由趙某撫養。
正可謂“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一系列的打擊,使周某無心工作,又沒有資金周轉,公司已經無法繼續經營。當周某找到我們調查公司的時候,甚至連看病的錢都沒有了。
我們非常同情周某的遭遇,一邊派出經驗豐富的律師為周某上訴,一邊派出調查組就趙某的真正離婚原因展開調查。由于周某對于公司里、家里的財產狀況全不了解,使得我們的調查取證工作非常困難。但是經過一番努力,在偵探中我們還是發現趙某在離婚前就與其下屬李某的關系不正常。根據這一線索,我們又查到了趙某給李某購置的一處房產和一輛轎車。我們另派一調查組對李某的行動進行了24小時的監控,終于取得了趙某離婚前就已經存在的婚外情的證據及拍到她與李某的親密鏡頭。
在法律部與調查部的配合下,我們終于為周某討回了公道,二審判決周某分到了近30萬元的財產